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实践关键要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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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实践关键要点

汪宇

徐州市环保集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  徐州市  221000

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现阶段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来探讨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旨在改善实际防治过程中的不足,建立健全的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加大执法部门的工作力度,从各方面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从而保障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动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事业中,这是因为我国部分重要河流流域的水体出现富营养化、重金属超标等现象,其水质检测未能达到标准要求,难以保障水环境安全。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其涉及到多方面内容,属于系统化工程,需要从各方面着手,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开展高效的统筹管理工作,以贯彻落实污染防治工作。有效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能改善当前的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状况,恢复被污染的生态环境,提高水环境质量。

一、现阶段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一)污染治理水平有待提升

就目前而言,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水平还有待提升,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和生产不匹配。该河道水体流域范围内通过审批验收项目的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实际配套的主体污染处理设施无法高效运行,以致于其无法实施有效的污染物收集、处理措施,出现了超量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虽然这些行为得到了处罚,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二是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并未意识到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对这项工作的认知不足。对于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污染的企业来说,其对新设备的投入十分关注,设备更新及时,但却忽视了污染治理工作。一旦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不当,便可能受到腐蚀侵害,致使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出现超量、超标排放问题;三是环保优化升级工作进展相对较慢。环保部门在整治企业的时候,执法部门会对存在较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来优化升级环保处理设施。由第三方现场评估、预算,企业基于此来提交整改方案。但整改过程中由于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审批所需时间较长,因此整改进度滞后,无法从整体上提升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效果;四是河道水体流域周围的企业大多都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来进行环保运营管理,日常管理中存在着监管不力的情况,这就导致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问题,致使河道水体流域污染物超标[1]

(二)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执法部门的支持,但目前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其实际治理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升,执法环境相对恶劣。新环保法赋予了执法人员一定的权力,但同时也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层环境执法人员不仅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具备化工、消防等基础知识,否则其无法应对复杂的环境监察对象。基层环保执法人员需要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各项环保标准和执行规范,责任重大,工作繁复。目前基层环保执法人员队伍结构存在问题,年老有经验的执法人员不愿意参与复杂繁重的工作,而年轻执法人员又经验不足无法独立完成治理工作,临时招用的协管员不具备专业性,难以监管到位[2]

第二,在进行环保执法和采样监测的过程中还存在着问题,未能有效取样监测污染物排放。监测人员和执法人员在配合上不够默契,没能统一采样点位和污染物项目,容易影响最终的结果判定。

第三,未能实时监测重点区域,虽然安装了固定监测站,配备了无人机、移动监测车等提升能力设施,但是仍然未能实现全面覆盖,执法人员并不能通过手工检测来精准追溯污染涞源。部分检测数据具有滞后性,执法人员无法第一时间获取异常指标数据,污染痕迹容易消失,不利于环保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

(一)强化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

在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过程中,应当不断地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实施统筹管理。企业和生态环境治理人员应当从意识上予以改变,朝着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既要定期更新生产设备,又不可忽视对环保设施的管理,使自身生产能力与污染治理能力相匹配。生态环境治理部门及其人员则要加强统筹管理,规范入河排放口管理,建立健全的雨污处理设施运行体系。科学评估重点污染源,统一编制污染物排放标准[3];二是有效结合综合治理和监督整改工作。在加强污染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时候,应当根据重点河流的污染情况,实施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做好现场调查和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办力度,贯彻落实整改责任。一定要从多方面来把控陆地上的污染源,要求各生产企业积极配合,分类分级管理入海排污口。加大工业园区入海雨洪排口的专项检查力度,实施联合执法工作。

(二)充分发挥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

在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首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适宜的治理方案,科学设计和规划河道,改变陈旧的河道治理观念,既要保障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又要充分利用河道水体流域资源;其次,做好水体监测和采样工作,全面了解河道水体流域的污染情况,加大生态护岸力度,实施截污控污工作。执法部门及其人员应当吸取教训,借鉴优秀经验,学习先进的生态护岸技术,根据我国河道水体流域的具体状况,来制定完善的技术方案,通过植物护岸等方式来减少水源污染,降低洪涝灾害的影响[4]。与此同时,要督促企业生产用水和周围居民生活用水情况,将污水、雨水分流,以免污水流入和排放至河道水体流域中污染水体。除此之外,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快生态河流流域要素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将生态质量监测网络覆盖于各个区域,以便于执法人员快速获取监测数据,及时修复和处理了水体污染问题。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坚守安全底线

为提高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水平,应当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的生态河流流域系统,实施有效的地下水管理工作。可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数据管理,提高治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与此同时,还应当在治理工作中坚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科学评估生态补偿实施成效,做好调研和监管工作[5]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应当从各方面来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强化企业和相关人员的治理监管意识,促使其认真投入到污染治理中。加大执法部门的治理力度,坚持全新的河道治理理念,及时获取监测结果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发挥信息化技术作用,坚守安全底线,从而实现河道水体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张君臣, 唐秀霞. “三水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J]. 绿叶, 2023, (04): 17-18.

[2] 高大明, 张年玺. 河湖生态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 中国发展, 2022, 22 (06): 80-85.

[3] 李铁庆;胡亚明. 凡河流域水生态管理目标优化与健康评价[M].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202001. 160.

[4] 马婕. 大渡河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下的生态环境保护[J]. 区域治理, 2019, (22): 82-84.

[5] 胡悦之. 试论鄱阳湖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及其改善策略[J]. 环境与生活, 2014, (20): 11-12.